(一)由各级政府出资,组建社区防控型保安组织。由公安机关根据社会治安防控的实际需要决定使用保安人数,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人均收入状况决定出资额, 组建专职保安巡防队伍。巡防队伍由各级保安服务公司负责招聘和日常管理,公安机关负责保安队伍巡逻任务、计划、方式、时间、地点的安排。保安队员巡逻时一律着国家统一制式服装,佩带执勤标志,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根据公安机关警隋研判的结果,全天候对社区、居民区和易发案地段进行巡逻防范。
(二)由用人单位出资,组建单位守护掣保安组织。借助《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的有利时机,适时组织力量积极清理整顿非法白建、私建的保安组织,使重点单位、公兆娱乐场所的正规保安进驻率达到95%,其他易发案场所和单位保安进驻率达到80%以上。 各用人单位对从保安服务公司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推行治安承包制和考核奖惩制,即承包双方签订《安全防范承包协议书》,由保安服务公司对用人单位治安防范进行承包,凡单位发生财物丢失、被盗和被人损坏的由保安服务公司按 一定比例赔偿。这种风险责任型治安防控模式易于操作,责任明确,管理规范,制度严格。
(三)积极筹建流动巡查掣保安组织。基层派出所为了 弥补警力不足、落实二级巡逻防控力量,按照“取之与民, 用之于民”的原则,协调、组织辖区保安队伍轮流参加派出所网格化巡逻,由巡逻比警每天带领保安进行巡逻。根据辖区治安状态和保安数量,辖区派出所每天组织不少于10名保安参与巡逻。巡逻时按照每名民警白天带领2名保安队员、夜间带领3名保安队员的比例,组织保安队员全天候进行巡逻。这种形式既有效地缓解了派出所警力不足的问题,确保网格化巡逻第二级防控刚络建设落到实处,同时又对保安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获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