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人员,是一群特殊的群体,它不同于司法机关,没有执法权力,但是和执法机关一样,保卫着所在机构的安全,是一支绿色护卫军,作为一名保安员,首先要知法守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好自己的工作,才是一名好保安,今天就和大家通过一些案例来学习一下法律知识。
案例:
郑永贵现年70岁,且年老多病,妻子一年前去世, 郑永贵丧失劳动力,生活很困难,郑永贵夫妻没有生育子女, 30年前收养一女儿,(在她未满一个1月时收养)期间郑永贵夫 妻对养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养女长大后参加了工作,但养女在结婚后因某些原因,二年前解除了收养关系。现在郑永
贵向养女索要生活费,其养女却以收养关系 解除为由不肯给付。
分析:
郑永贵的养女有履行支付郑永贵生活费的义务。理由是:本案中郑永贵的养女在 未满一个月时就由郑永贵夫妇两人含辛茹苦 将其抚养成人直至参加工作,后出于某些原 因协议解除了收养关系,导致养父母与养子 女的权利义务消除,但由于收养人郑永贵将 养子女抚养成人的事实无法改变,所以我国 《收养法》第30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 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 解除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 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由于郑永贵 已年迈有病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依照上述法律规定郑永贵的养女有履行支付其生活费的义务。
提示:
赡养老人是每一个做儿女的权利与义务,也是我们的传 统美德。父母辛苦地将孩子养大,作为子女,应当在父母年 迈时尽到应有的孝心,这其中既包括物质上的,也应当包括 精神上的。
在《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 育的义务;子女对父对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 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 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 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样,在收 养关系中也是如此,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 是对等的,养子女同样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在现实的生活中,如果遇有不抚养子女或是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出现,当事人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强制执行支付赡养费或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