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小赵最近在小区值班时被一业主的狗咬伤,小赵不知道是不是该找业主来承担责任,对此,小编咨询了相关的法学专家: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属于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特殊侵权行为。这种侵权行为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虽然其主观上无过错,但根据法律规定仍应承担责任的归责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管赵某存不存在过错,既然他饲养的狗咬了你,那么他就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大可不必因为没有证据而 担心法院不支持自己。因为,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 是针对一般情况。但有时会出现非常不利于原告举证的情况,此时,就应当由被告方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待 证事实的反面事实,这就是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何种情况使用举证责任倒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做了如下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一)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 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六)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
所以,由上面《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你对赵某提起诉讼,那么举证的责任不在你而在赵某身上,只要他不能证明他的狗咬伤你是由于你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而引起,他就应当对你作出赔偿。